为依法向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开市政府层面政府信息,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指南。
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。
一、主动公开信息
(一)公开范围
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各部门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市政府层面的信息:
1、政府领导成员及分工(市政府办公室负责);
2、机构设置及职能(市人事局负责);
3、地方性法规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(市政府办公室、市法制办负责);
4、政府工作报告(市政府办公室负责);
5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专项规划、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(市发展改革委负责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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